近日,一起因美容整形手術失敗引發(fā)的醫(y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李麗(化名)作為當事人,在接受一家美容醫(yī)院的整形手術后,發(fā)現實際操作與承諾存在明顯差異,由此起訴美容院并獲得了三倍手術費的賠償。

李麗在成都本地一家美容醫(yī)院花費12萬元,計劃接受膠原再生手術,然而手術后發(fā)現醫(yī)院實際為她進行了普通的玻尿酸注射和抽脂手術,與之前的手術方案存在明顯不符。她認為醫(yī)院的行為構成欺詐,因此將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返還醫(yī)療費用以及支付賠償金。
法院判決:美容院賠償三倍手術費經過審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認定美容院的行為構成欺詐。法院認為,美容院以夸張的手術名稱和效果來吸引顧客,實際提供的卻是不同的美容項目,收取高額費用,這種行為構成了欺詐。因此,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醫(yī)療服務合同,并要求美容院支付李麗三倍手術費共計36萬元的賠償金。
爭議焦點:手術內容與合同不符在此案中,爭議主要集中在手術內容與合同不符的問題上。雖然李麗簽署了知情同意書,但法院認為該同意書并未明確介紹手術內容以及使用產品的具體作用,因此不能被認定為完全知情同意。另外,雖然美容醫(yī)院曾使用過潤百顏填充劑進行注射手術,但在此次手術中卻宣稱為“膠原再生術”,實際操作也并未使用有關膠原蛋白再生的產品。法院認為美容院在項目命名和操作內容上存在欺詐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適用法院還強調,美容院作為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yè)機構,應當能夠區(qū)分不同項目的區(qū)別,以及名稱和實際操作的一致性。由于美容醫(yī)療是一種滿足精神生活需求的服務,法院認為應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綜上所述,這起案件再次凸顯了美容整形領域的風險和問題。消費者在選擇美容院時,務必要了解手術內容、效果以及手術費用,以免遭受欺詐行為的侵害。對于出現醫(yī)療服務合同糾紛,法院將依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對于不正當行為予以懲處和賠償。